加薪了!北市教育局加碼 初聘代理教師也可領12個月薪

▲建中校園。(圖/記者楊惠琪攝)

▲北市初聘代理教師從這學期開始可享全年聘期。(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為保障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工同酬、享有全年聘期,繼桃園市、新北市等五都宣布全面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後,台北市教育局今(16日)宣布,加碼給予北市2000多位初聘教師全年完整12個月聘期,也就是可領足12個月的薪水,從這學期就開始,預估每年增加經費約9000多萬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1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過去各縣市政府為了省錢,苛扣代理教師薪資,無法如正式教師一樣享有全年聘期,導致同工不同酬的差別待遇,現在包括桃園市等五都均決定改採全年聘期,只有台北市仍以續聘代理教師適用全年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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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指出,台北市是少數早已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薪資的縣市,從2010年起只有初聘未兼行政代理教師聘期11個月,其餘所有的代理教師都是12個月,代理教師也可比照正式教師敘薪及採計職前年資。

陳素慧表示,為提供北市公立各級學校代理教師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從這學期開始,也加碼給予全市2000多位初聘代理教師全年完整12個月的聘期,本項措施預估每年需增加經費9千餘萬元。

北市教育局指出,111學年第1學期已聘任的初聘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一律延長至112年7月31日止;至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在學期開始前辦理甄選初聘的代理教師,聘期則為112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在學期開始後甄選初聘的代理教師,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2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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