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調查景山交通旗下貨運公司確有違法超時工作事實將開罰2萬與100萬元罰鍰,圖為勞團去年8月赴交通部抗議。(資料照/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針對景山交通旗下貨運公司日前連續2起重大事故,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對其展開調查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經派員實施勞動檢查後局果出爐,今(16日)指出,景山交通公司經查確有違反勞基法規定,有使駕駛1日工時逾12小時及連續出勤逾7日之情事,出勤時間過長,未有充分休息時間,將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罰鍰。
景山交通旗下貨運公司2月13日當天於國道連續發生2起嚴重交通事故,其中63歲王姓女駕駛小客車行經國6東向1.8公里,因車輛故障停在槽化線下車察看狀況,卻遭後方景山交通公司旗下的貨車直接撞上,王女胸腔嚴重受創,送醫急救仍不治;第二起則發生在同日晚上8時許,國1南下243公里發生連環車禍,造成5人受傷,肇事貨車也是景山交通公司。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調查景山交通旗下貨運公司確實有違法超時工作事實將開罰2萬與100萬元不等罰鍰,圖為當天上午國6車禍現場照片。(資料照/民眾提供)
桃園市府勞動局在2起事故發生後派員調查,因該集團旗下公司眾多,2起交通事故肇事駕駛與車輛皆分屬不同公司,勞動局勞檢調查並未針對上述2起肇事司機是否違反超時或工作逾時,只針對景山交通公司所有駕駛調查,經過勞檢調查確實該公司已違反勞基法規定,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及第36條第1項規定,有使駕駛1日工時逾12小時及連續出勤逾7日之情事,出勤時間過長,未有充分休息時間等情事,勞動局將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之罰鍰,目前罰鍰金額尚未確定,但在上述範圍之內。
勞動局強調,為督促業者落實交通法規及勞動法令規定,保障貨運駕駛勞動權益與公共安全,勞動局近年除執行汽車貨運業專案檢查外,亦與交通監理機關辦理汽車貨運業聯合稽查,常見違法樣態為超時工作及加班費給付不足等問題。業者應確實依法安排駕駛出勤時間及趟次,讓駕駛有充分休息,落實交通法令規定,以保障大眾安全,避免事故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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