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一輛貨車日前為禮讓行人過馬路,在路中央臨時停車並按下雙黃燈,不料遭後方的警車連續鳴笛2聲。影片事後被PO上網路,引發許多網友狠酸警方「行人地獄」、「好大官威」。對此,警方澄清,員警當時看見貨車閃雙黃燈,一時誤會對方要臨停路中,後來才發現貨車要讓行人,就未再鳴笛。
臉書粉絲團「靠北違規」15日以「新北市行人地獄,民眾讓行人,遭警車鳴笛」為題,分享一支行車記錄器影片。內容可以看見,一輛貨車15日下午5時許行駛到中和某路口時,看見前方路人準備要過馬路,因此停在斑馬線前並按下雙黃燈,行人見狀揮手示意感謝後趕緊通過,不料後方卻突然傳來2聲鳴笛聲。
從另一個貨車後方的鏡頭則能看見,當時貨車後方有一輛警車正在逐漸接近,當貨車駕駛減速停車,禮讓行人過馬路時,警車就連續響起了2聲鳴笛聲。
▲貨車禮讓行人時,遭後方警車連續鳴笛2次。(圖/翻攝自靠北違規)
影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尊嚴是自己丟的」、「哎唷,警察大人,好大的官威」、「真是經典,我要把影片留下來」,也有人說,「看到貨車打雙黃燈聲音,有可能後面以為要違停吧」、「禮讓路人而已,只是短暫的幾秒鐘,沒必要去按雙黃燈,可能以為要違停」。
▲網友回應。(圖/翻攝自靠北違規)
對此,中和分局景安派出所回應,針對貨車禮讓行人,遭警車鳴笛一事,為本所員警當時接獲糾紛案件需儘速前往,行經該處時發現貨車當時在路中間閃雙黃燈,因此誤認貨車是要臨停路中,故而鳴笛示意,後續發現貨車是要禮讓行人通行,警車亦同前車待行人通行完畢後再行通過,並未再鳴笛示意。
景安派出所副所長胡鉦彬受訪時也表示,貨車當時開啟危險警告燈(雙黃燈)並停於路中,加上該貨車體積較大,遮蔽了員警視野,導致員警誤認貨車在臨停,才會連續鳴2次警笛,後來發現貨車是為了禮讓行人後,就沒有再鳴笛,未來會持續教育員警,加強留意車前狀況,避免再度發生爭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