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借錢被拒「怒搶友金項鍊」!變賣2萬元這樣花 落網剩1000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曾姓男子日前從高雄到苗栗向友人吳姓男子借錢,豈料曾男借貸不成竟乾脆動手行搶,一把扯掉朋友脖子上的金項鍊,一截4錢重的項鍊變賣2萬元。警方獲報後循線在鳳山逮捕嫌犯,曾嫌犯後贓款幾乎全花在逃亡叫車、住宿商旅上,落網時身上只剩1000元。

▲▼曾姓男子到苗栗借貸不成搶朋友金項鍊,作案17小時後在高雄鳳山落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曾姓男子到苗栗借貸不成搶朋友金項鍊,作案17小時後在高雄鳳山落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警分局接獲吳姓民眾報案稱,在公館地區的某間小吃店停車場內,遭22歲曾姓友人因金錢借貸不成,在車內徒手強拉身上所穿戴的部分金項鍊後,隨即逃離現場,損失金額約新台幣2萬元,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警方根據被害人提供的資訊,研判嫌犯可能返回高雄鳳山住家,經專案小組通報當地分局協助偵辦,順利在其住家附近的旅館逮獲曾嫌,訊後依搶奪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調查,雙方是朋友關係,原本在公館小吃店用餐,後因借貸關係發生口角,用餐完準備取車之際,曾嫌突然在車內徒手搶奪扯斷吳男脖子上的金項鍊,僅得部分金項鍊後,搭車到高雄鳳山地區旅館躲藏,警方立即派員前往埋伏並通報高雄市警鳳山分局協助掌握犯嫌可能的去處、交往情形等,由專案小組會同該分局員警在鄰近旅館逐一清查,案發17個小時後將曾嫌順利逮捕歸案。

據了解,被害人吳男說要介紹工作給嫌犯,曾嫌11日便搭車北上到苗栗公館,並住在被害人的家,13日晚上6點30分被害人、友人及嫌犯3人到小吃店吃飯,飯後上車時嫌犯欲跟吳男借1萬元未果,嫌犯便動手要搶被害人脖子上價值20多萬的金項鍊,結果只搶到約4錢重的一小截項鍊。

曾男犯案後從苗栗搭白牌車到台中花了2000元,找金飾店變賣搶來的一截項鍊,賣2萬元,花500元搭計程車到台中高鐵站,結果高鐵沒車班回高雄,又花了8000元叫計程車回高雄,到了高雄不敢回家,又花了2000元住商旅,被逮捕時身上剩下1000元。

苗栗警方呼籲,切莫心存僥倖藉機犯案,警方維護治安決心絕不容挑戰,並提醒民眾隨時注意周邊人、事、物,遇有可疑,隨時可以通報轄區派出所或撥打110請求警方到場了解,杜絕犯罪情事發生,以維護良好的居住環境。

▲▼曾姓男子到苗栗借貸不成搶朋友金項鍊,作案17小時後在高雄鳳山落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曾姓男子到苗栗借貸不成搶朋友金項鍊,作案17小時後在高雄鳳山落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曾姓男子到苗栗借貸不成搶朋友金項鍊,作案17小時後在高雄鳳山落網。(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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