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高中被列專輔又積欠薪資 教部:持續督導「未改善續處罰」

▲▼苗栗大成高中被列為專輔學校。(圖/翻攝自Google Map)

▲苗栗大成高中被教育部列為專輔學校,還積欠教師薪資。(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教育部退場審議會今(17日)舉行第11次會議,並將台南私立新榮高中、苗栗私立大成高中等二校被列為專輔學校,其中大成高中還積欠教師薪資,教育部指出,已經根據教師待遇條例進行處罰,並持續督導該校確實改善,如屆期未改善,教育部將持續處罰,包括董事長也會依規定裁罰。

教育部從去年開始針對私立高中職進行審議,今天下午退審會舉行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將新榮高中、大成高中等二所私中列為專輔學校,而累計到今天為止,總計有11所私校被列為專輔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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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大成高中為退場條例施行後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及「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處以罰鍰」,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並給予該校改善期限2年。

彭富源進一步指出,大成高中目前僅剩下2名教師,已經沒有學生,至於積欠教師薪資案,已經依照教師待遇條例進行處罰,並持續督導該校確實改善,如屆期未改善,教育部將持續處罰。

教育部也補充說明,學校法人應負責財務籌措責任,教育部將持續督導學校財團法人籌措財源解決該校積欠薪資問題,如未改善,將依私立學校法第77條規定裁罰董事長,如屆期未改善,將持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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