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毒駕百萬休旅車輾斃女騎士 說詞矛盾又扯謊...惹怒法官下場曝

▲▼士林車禍。(圖/記者黃彥傑攝)

▲朱姓男子施用甲級安非他命後,駕駛9人座自用小客車,撞死王姓女騎士,遭判6年10月。(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朱姓男子開著要價286萬Toyota Alphard租賃車,行經延平北路8段時,超速追撞王姓女騎士,導致王女當場捲入車底死亡,朱男採尿檢驗後呈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6年10月。可上訴。

朱男2021年9月19日開車行經延平北路8段時,未注意道路速限,竟超速行駛,不慎追撞36歲王姓女騎士,再推撞王姓女騎士前方呂姓男子所駕駛的公車,導致王女人車倒地一度卡在車底,救護人員使用千斤頂將汽車抬起,才順利將人救出,經送醫仍於當晚8時50分死亡。

警方將朱帶回偵訊、採尿,經送驗呈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但他否認毒駕,辯稱「我是在車禍前1、2天在林森北路80號施用安非他命,車禍當天我覺得自己是清醒的」,更強調自己是因為車速過快,才發生車禍。

但朱男尿液中甲基安非他命濃度69560ng/mL,已達血中甲基安非他命濃度3478ng/mL至4968ng/mL,已超過不能安全駕駛的500ng/mL標準約7到10倍,施用後會產生運動失調及幻覺、幻聽妄想等精神症狀並可能影響從事需有警覺心的危險性工作能力(包括操作機械、駕駛等)。

法院勘驗當時監視器畫面發現,朱男撞擊王女後,現場公車司機下車敲他車窗時,發現朱男神情呆滯,一直看著前方;而當時其汽車煞車燈亮3次、有煞車聲響2聲,但朱男開庭以來卻陸續有「我有踩煞車,煞車沒反應」、「我反應到撞人時慌了,我沒有踩煞車」等矛盾說詞,也未積極主張「有踩煞車」的利己事實,可見他當時是因施用毒品導致藥效影響影響記憶等能力。

合議庭審酌朱男服用毒品後,在體內毒品濃度高狀況下,超速行駛在市區道路,導致王女死亡,使被害人家屬承受驟失至親極大悲痛,犯後否認服用毒品與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的因果關係,未達成和解,又在偵查中杜撰駕車目的為接送其老闆餐敘,但遭老闆否認;另衡以他有違反懲治盜匪條例、強盜等前科,依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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