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遇母喪「錢全被扣押」屏東執行分署急撤執行令 助他盡孝

▲屏東執行分署撤銷執命成全義務人最後孝道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屏東執行分署撤銷執命成全義務人最後孝道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一名男子因為行車超速、紅燈右轉、吊扣駕照期間開車上路等交通違規案件,累欠3萬元罰單未繳,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發現他在獄中服刑,於是扣押他在屏東監獄的作業金與保管金近2萬元,所方正準備解交款項時,男子表示母親剛病故,希望能先返還扣押款項,讓他為母親辦理喪葬,執行分署才緊急撤銷扣押令。

分署受理後,發現他因另有其他刑案判決確定服刑中,遂依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男子在屏東監獄的作業金與保管金近2萬元,所方正準備解交款項時,義務人來函,陳述母親剛病故,家中只剩他與母親相依為命,僅有他能為母親辦理喪葬事宜,希望分署能把扣押金額先返還伊用來支付母親的喪葬費用,往後再繳納所欠罰鍰。

信中寫滿人子對亡母最後的心意,執行官受理後旋即調閱義務人戶籍資料,查明義務人並無其他兄弟姐妹,書記官則至義務人原戶籍地現場訪查,其親戚亦表示義務人經濟狀況確實不佳,執行人員另與監所管理員聯繫確認義務人已辦理出監奔喪,經查明義務人所述屬實後,陳報分署長核可,分署遂迅速撤扣,俾便義務人能為其母親盡最後孝道。

▲屏東執行分署撤銷執命成全義務人最後孝道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另分署原本安排分署內的愛心社資助其部分喪葬費用,或代為轉介慈善團體,但屏東獄方則回應已安排慈善單位介入協助該位受刑人。

屏東分署表示,該件經審酌該名義務人之特殊情形而撤銷扣押,希望依法執行公權力時,亦能發揮執行有愛並體現公義無礙的核心理念與價值。義務人如滯欠稅款或各項罰單被移送到分署執行,但因為有刑案而入監服刑者,同時具有義務人與受刑人之身分,執行分署會扣押其在監獄的保管金或作業金以充抵欠款。

但考量受刑人須自費購買日用品等生活所必需,扣押命令中會通知監所要依照法務部的函示先酌留6000元,若有餘額再解繳,故案件並不會因為義務人入監而停止執行,如義務人服刑中但尚有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權,分署亦會依法進行相關執行程序,以落實公法債權之實現並貫徹法秩序之維護。

▲屏東執行分署撤銷執命成全義務人最後孝道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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