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不滿前妻與江男發生婚外情,於是寫下藏頭詩,罵2人「是個狗東西」。(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名黃姓男子因為不滿吳姓妻子與江姓男子發生婚外情,氣得在社交媒體創作藏頭詩,痛罵2人「是個狗東西」,因此遭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後,依照公然侮辱罪,判黃男罰金4,000元,可易服勞務4天。
根據判決書內容,黃男與吳女2010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2人的婚姻大約維持11年,最終於2021年離婚。不過,在婚姻期間內,吳女曾告知好友,與江男發生婚外情,更是直言「他讓我覺得我變成偶像劇的女主角」,甚至還一起外出過夜,氣得黃男一狀告上法院。
對於吳女婚外情的案件,法院審理後判吳女、江男要賠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不過,黃男似乎仍舊對2人的行為感到不滿,於是在社群軟體臉書上發表動態,張貼了11句的藏頭詩,將這11句話的開頭合起來,就會變成一句「吳XX江XX是個狗東西」的話語。
吳女、江男遭到辱罵,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黃男犯下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如易服勞務,則以1,000元折抵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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