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春好室」 預計最快5月動工。(圖/屏東縣政府,下同)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繼去年9月動土的屏東市社會住宅「瑞屏安居」,屏東縣政府爭取到在潮州興建社會住宅「光春好室」,目前正在進行審理中,最快將於今年5月動工,最快將於今年5月動工,總工程款逾10億元,預計在115年年底完工,期望能為潮州地區加值社區機能,吸引青年返鄉發展。
「光春好室」位於潮州鎮志成路與興隆路交叉路口,到潮州夜市走路只要2分鐘,鄰近光春國小、體育館、河濱公園、果菜市場,距離潮州日式歷史建築文化園區及屏東戲曲故事館開車約5分鐘,環境多元且生活機能相當便利。
屏東縣政府1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潮州社會住宅「光春好室」基地面積約為3700平方公尺,總工程款10億7000萬元,總戶數共172戶,分別有套房型94戶、身心障礙者社區居住單元1戶、三房型30戶、二房型47戶,附屬設施有托嬰中心、身心障礙者社區日照中心、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空間,多樣化的各項設施也將滿足社區及周邊住戶基本生活需求,使生活機能越來越建全。
縣長周春米表示,屏東的社會住宅除了給予弱勢族群救助外,也是要讓有心創業或返鄉的青年都能有安身之處,因此,地點都選在繁華的市中心,以利提供便利的服務。周春米日前視察「瑞屏安居」工程進度時也特別指示,期望工期能加速,讓有需求的民眾能盡快申請入住。
另由於屏東地形狹長,幅員遼闊,縣府也希望能在屏北、屏中、屏南各建置一處社會住宅,以滿足各地居民租屋需求,目前屏南地區部分縣府已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相關資料,正在進行可行性評估,若通過後地點將設置在恆春鎮。
有關社會住宅申請條件,根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成年國民
二、於屏東縣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本縣且在本縣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
三、家庭成員於屏東縣無自有住宅
四、家庭年所得應低於屏東縣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
五、家庭成員未享有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且非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但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目的係為活化閒置資產且其租金依市場機制定價,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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