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道起火事件達44件!高公局示警「露天燃燒最高罰500萬」

▲▼大年初二國道車潮,三峽鶯歌大溪路段出遊車潮湧現。(圖/記者呂佳賢攝)

▲周末開始就是228連假,國道車潮較壅塞。(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近日國道邊坡及高架橋下偶有起火事件發生,據統計,今年截至2月14日止,國道邊坡及高架橋下起火事件共計44件。交通部高公局表示,依法亂丟煙蒂最高罰6000元;露天燃燒最高可罰10萬元;若行為人為工商廠、場者,最高甚至可罰500萬元。

高公局統計112年1月1日至2月14日止,接獲通報國道邊坡及高架橋下起火事件共計44件,其中又以112年1月28日國3南向173.5k邊坡起火事件影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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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表示,1/28當日上午10時45分接獲通報後,雖立即通知消防單位到場處理並加派水車支援,同時於國道雙向上游路段資訊可變標誌(CMS)顯示濃煙相關資訊,並協請警廣加強宣導,因風勢助長火勢蔓延,直至當日下午5時45分左右才將火勢撲滅,對國道行車秩序及車流順暢造成影響。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50條規定,亂丟菸蒂將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引起火災還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再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67條規定,從事露天燃燒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如行為人係屬工商廠、場者,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亦可能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消防法等相關規定。

高公局提醒,農曆正月十六至清明節期間,亦為客家人習俗掛紙掃墓時間,高公局提醒,民眾於鄰近國道之墓區用火時務必注意安全,切勿釀成火災而影響國道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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