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陸軍官校前校長與好友老婆發生婚外情,被好友提告求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陸軍官校前校長全子瑞與李男從小情同手足,他卻與李男的老婆廖女發生不倫戀,不時溫馨接送廖女上下班,遭李男質問後,還大罵李男是渣男,而被告上法院。一審法官調查全男與廖女不僅牽手併肩漫步,還公然親密依偎,判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二審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全男在2010年間擔任陸官校長,2年後卸任,又歷練軍團副指揮官、花東防衛部指揮官、陸軍司令部參謀長等要職,以中將軍階退役,廖女則在知名律師事務所擔任顧問,年薪約600萬元,李男在同事務所擔任軟體工程師,年薪約100萬元。
李男提告指稱,他2013年起和廖女相戀,2017年底結婚,全男跟他們夫妻是朋友,不料婚後才1年多,他就察覺廖女跟全男互動親暱,2019年間發現2人疑似同居,廖女在住處附近整個身體依偎著全男,且上街散步或同逛賣場,廖女總是勾著全男的手,或是全男搭著廖女的肩,就像夫妻一般。
李男不甘自己的好友竟與老婆發生婚外情,於是向全男質問,卻反被罵「渣男」,因而失眠爆瘦15公斤、身心飽受煎熬,要求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李男並指廖女造謠他家暴,更在公司同事或家人之間,說他「五年來吃我喝我住我」、「精神不正常」等語,害他承受異樣眼光而深感精神痛苦,須長期到醫院求診,據此要求廖女單獨賠償20萬元。
全男和廖女堅稱彼此清白,全男說從沒碰觸廖女的手或身體任何部位,廖女說全男有「紳士風度」,偶爾會在天雨路滑或她有酒意時,勾著她的手走路保護她,但2人絕無同居、性交、單獨同宿、深夜共處一室甚至裸湯共浴等越矩行為。
一審法官調查,李男舉證的照片內容顯示,全男跟廖女互動真的很親暱,廖女當時還沒離婚,一般正常的異性友人,不可能這時就跟廖女手牽手併肩同行,更不可能親密依偎,顯見全、廖2人交往非比尋常,因此判2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至於指控廖女造謠的部分,法官認為廖女並非刻意造謠,加上案情未達須登報回復名譽程度,因此判廖女免賠。
兩造皆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調查後,仍認為全男與廖女確實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維持原判,而李男指控廖女侵害名譽的部分,法官仍然認為廖女並未侵害名譽,判廖女免賠,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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