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遭羈押 檢方聲請延押...下午開庭裁定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漬案遭法官裁定羈押,2個月羈押期將屆,承辦檢察官於2月15日以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延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涉貪漬案遭法官裁定羈押,2個月羈押期將屆,承辦檢察官於2月15日以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延押。(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瀆案,2022年12月21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前往陳凱凌住處傳喚,搜索6處所查扣現金共30萬元及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全案經檢察官聲押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羈押期2個月將屆,南檢再提延押聲請,台南地院下午2時50分許召開延押庭,決定是否延長羈押。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貪污案,認為陳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2022年12月22日凌晨將傳喚到案的陳凱凌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於23日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地檢署指出,陳凱凌涉嫌貪瀆案2022年12月23日遭法官裁定羈押,迄今將屆2個月,首度羈押期限將屆滿,承辦檢察官於2023年2月15日以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已向台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台南地院指出,陳凱凌延押庭將在21日下午2時50分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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