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從去年11月起,多次以包全場的方式邀約酒店妹外出伴遊,然後以心臟不舒服等理由,要求酒店妹陪同回家照料,如果酒店妹想離開,就會被暴力相向,恐嚇「找人去妳家堵人」,酒店妹不得已與黃男發生性關係,然後趁隙報警到場救人,前後3名酒店妹提告,其中1名被害人稱遭黃男拘禁1個禮拜,台北地檢署21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黃男。
▲黃姓男子經常上酒店包小姐出場,因涉嫌以情緒勒索性侵3酒店妹遭收押起訴。(圖/記者劉昌松攝)
40歲左右的黃男在最後一次犯案時,被警方以現行犯身分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黃男家境十分優渥,經常上酒店指定小姐包場,過去就曾有酒店妹指控黃男涉嫌性侵的零星個案,但都獲檢察官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2022年間,酒店妹A女因經常被黃男包出場,A女覺得黃男認識很多人,似乎不用上班就有錢,逐漸與黃男發展成類似男女朋友的關係,多次進出黃男位於大安區的住處,但A女提告指控,某次她有事想離開,黃男求她留下不成,就動手打她,還放話威脅,要是A女敢走,就會找人去A女家門堵人,對A女家人不利。
A女擔心黃男勢力而留下,且事後也至少5次應黃男要求去家中發生性關係,但A女認為自己都是礙於黃男威嚇而配合,妨害她的性自主,且從11月14日到22日間,黃男限制她的行動,不時注意她有沒有在使用手機,她好不容易才找到機會報警,警方到黃男住處將A女接走。
另外也曾被包出場的B女則指控,她因為朋友急需用錢,曾找黃男支援,黃男要她到家中拿錢,B女到了之後,黃男卻藉故錢在朋友那,要再等等,B女急著去別地方籌錢,卻遭黃男拿走鞋子並擋住電梯不放行,B女直接報案,再次由警方到場護送B女離開。
C女則是在同年12月25日被包出場後,違反公司規定,跟著黃男回家,結果遭黃男以剪刀威脅發生性關係,隔天黃男再次包C女全場,C女擔心遭到不利,雖然赴約但同時發訊息請經紀人幫忙報警,這次黃男被警方到場以現行犯身分逮捕移送法辦。
雖然黃男辯稱和3女分別是男女朋友、性交易關係,且監視畫面顯示,A女所稱遭限制行動自由的那段時間,A女和黃男幾乎都是同進同出,並無被挾持的樣子,但檢察官考量3女提告內容顯示,黃男慣用心臟不舒服,希望有人可以陪著,不從就威脅危害安全等情緒式勒索,認定3女指控屬實,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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