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伍姓男子酒後騎腳踏車返家,途經屏東市廣東路與民生路時龜速在道路中央前進,被跑行程的屏東縣議員曾義雄目擊,認為就像網友口中「移動神主牌」,擔心其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趕緊打開車子警示燈在後方一路慢行護送,警方獲報後護送他回家,並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值達1.11毫克,開出一張2400元以下、1200元以上的罰單。
▲伍男騎腳車到道路中央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警方提醒伍男酒後騎踏腳車上路、並酒測開單。
屏東市籍的縣議員曾義雄駕車跑行程,於20日晚上6點10分途經廣東路與民生路口時,目擊前方一名男子疑似酒醉後騎乘腳踏車行駛在道路中央搖搖晃晃,相當危險,趕緊打開車子警示燈在後方一路尾隨,由於當時是交通尖峰,一度造成後方車輛阻塞,隨即連絡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表示,酒後上路,尤其晚上,視線不良,不管開車或騎行腳踏車,對自身或其他用路人安全都構成威脅,相當危險,感謝曾議員及時目擊,連絡警方到場處理,保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據悉,這位酒醉男姓伍,59歲,住在民生東路附近,警方慢速護送他返家,在其家門口提醒他不要再酒駕騎車上路,並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達1.11毫克。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腳踏車屬於慢車。慢車駕駛人若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的標準的話,會被處新臺幣1200元到2400元的罰鍰。如果慢車駕駛人拒絕做酒測的話,更會被罰新臺幣4800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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