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挨告與女辣醫婚外情 法院還王建民清白...關鍵證據曝光!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世界棒球經典賽(WBC)3月將開打,擔任台灣隊投手教練的前美職大聯盟球星王建民,卻遭人控告指他與台南知名醫美醫師蕭嘉蓉有婚外情,蕭女王姓丈夫求償10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兩人交往並未逾越一般人正常交往,加上蕭夫提告已逾民法規定時效,因此判蕭夫敗訴,還王建民一個清白。

▲▼             醫師蕭嘉蓉被控外遇王建民。(圖/翻攝自王建民、蕭嘉蓉臉書)

▲前美職大聯盟球星王建民,遭人提告與台南知名醫美醫師蕭嘉蓉有婚外情,蕭夫求償10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以查無實證及已逾民法規定時效,判告訴駁回。(圖/翻攝王建民、蕭嘉蓉臉書)

台南地院判決資料指出,蕭女的丈夫王文哲(本身是醫美醫師)主張他與蕭女2020年因故分居,因為思念與蕭女一同搬出的子女,於家中翻閱照片、隨身碟等物品時,發現蕭女與王建民,於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1月16日使用通訊軟體之通訊內容,始知悉其2人於該期間有互訴愛意之情詞,並曾多次相約至台南市漁光島、高雄等地出遊,或互贈禮物。

蕭夫認為,蕭王兩人的交往,已超出正常社交範圍之互動,有共同故意不法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造成他精神上的痛苦,而依民法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2人應連帶賠償其非財產上之損害1000萬元。

▲▼ 醫師蕭嘉蓉被控外遇王建民。(圖/翻攝自蕭嘉蓉臉書)

▲蕭嘉蓉身材姣好,經常在臉書大方秀出美照。(圖/翻攝自蕭嘉蓉臉書,下同)

法院在審理時,蕭女辯稱她與王建民於2014年12月間因醫美治療而認識,王男為知名旅美球星,她對棒球賽事亦十分熱衷,先生和子女也因此與王建民熟識,其2人基於醫病、球迷與球員及朋友間之正常往來,並未逾越一般社交範圍,蕭女認為,是他先生因為與許女及李女發生婚外情,經她另案訴請賠償,先生為求反擊,才將她與王建民2人過往通訊內容斷章取義或惡意扭曲,提起本件訴訟,且所提出證物是在2015年11月間不法盜取所得,至今已超過民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的2年時效。

王建民則辯稱,他因友人介紹向被告蕭女求診,因而認識原告夫妻,並與其2人之子女甚為熟識,其與蕭女之通訊對話,純屬朋友間之閒聊或打諢,毫無傾訴愛念之意,其返國期間與蕭女見面均為醫療目的,趁就診空檔短暫外出,亦無曖昧舉止,並未逾越正常社交範圍,是原告曲解被告2人之正當往來,並與蕭女均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王男之訴。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本案原告王男所提出之通訊資料,乃被告2人出於自由意思所為,並非原告施用強暴或脅迫方式所產出,其雖未經被告同意所取得,但作為本案之證據資料,就保護之法益與取得之手段間,尚不違反比例原則,應認其具有證據能力。

▲▼ 醫師蕭嘉蓉被控外遇王建民。(圖/翻攝自蕭嘉蓉臉書)

法院經勘驗原告所提出儲存前揭通訊資料之隨身碟載具內各檔案之截圖修改日期,可確認原告取得該通訊資料時間應在2015年10月至11月間,且原告於蕭女在2020年9月間,查獲他在住所與訴外人發生性行為時,曾致電證人葉姓律師將被告王建民之資料帶至台南一事,法院當時也當庭播放錄影光碟,顯見王早在2020年9月19日以前即已取得通訊資料。

法官認為,王是於2015年10月至11月間取得被告間之通訊資料,知悉被告2人間之通訊往來時起,至2021年4月19日提起本件訴訟時止,顯已超過侵權行為請求權之2年時效。另一方面,被告2人於2014年12月間至2015年11月間雖然互有通訊往來,但尚無從認定其2人間有何男女情愫,或親密交往舉止,並沒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範圍,是原告王男主張被告2人之往來已達侵害其配偶權之程度,並不可採信,應此判蕭夫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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