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6萬這次18萬!酒駕男栽在同一警 辯駁不成捶牆洩憤

▲▼男子2次酒駕,都栽在同一個警察,辯駁理由不被接受,憤怒捶牆。(圖/民眾提供,下同)

▲男子2次酒駕,都栽在同一個警察,辯駁理由不被接受,憤怒捶牆。(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24歲李姓男子和友人徹夜喝酒狂歡,心想大清早應該不會有臨檢,不料因為沒有打方向燈被巡邏員警施志賢眼尖攔下,酒氣沖天的李男辯解是要停路邊找代駕,結果不但不被接受,還被施員認出身份,而且辯解理由都一樣,原來去年12月就被施抓過酒駕,酒測值0.32mg/l,罰6萬元,這次索性拒測,罰18萬,李男懊惱不已,怒捶鐵皮圍籬發洩。

▲▼男子2次酒駕,都栽在同一個警察,辯駁理由不被接受,憤怒捶牆。(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所警員施志賢,19日上午9點19分騎機車行經中清路二段、經貿三路口時,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從路邊停車格開出來,並未打方向燈,施員眼尖攔查,發現車上3人都未繫安全帶,施要求駕駛靠邊停車,不料駕駛不願搖下車窗,施員趕緊騎車阻止自小客車離去,駕駛才靠邊停並下車接受盤查。

施員一查駕駛身分是李姓男子,一臉酒容,酒氣沖天,於是要求酒測,但李男拒測,施員告知拒測可處18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銷駕照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施員填寫罰單時,突然詢問「好像遇過你喔?」,李男回說「上次就你抓我的咩」,李男辯解,他是要開到路旁停車找代駕,不過馬上被打臉,「都從路邊停車開出來已有駕駛行為,有錄影存證不必多言」。巧合的是,上次李男被施員抓到酒駕,也是用相同理由。

李男眼見辯解不成,氣得捶了路旁施工的鐵籬一拳,懊惱之情溢於言表。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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