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模業者積欠112萬,彰化分署拘提。(圖/彰化分署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板模工作的陳姓業者(62歲),不僅年營業額高達千萬,還用兒子的名字開營造公司,將帳戶內多筆鉅額現金都用在支付員工薪資及進貨費用,每月刷4萬元信用卡,對積欠10年的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健保費及交通罰款共112萬餘元,全都置之不理。彰化分署施鐵腕將他拘提到案,一聽到要被聲請管收,陳馬上聯絡家人捧著50萬元現金繳納部分欠款,其餘由2子共同擔保分期繳款,才重獲自由。
彰化分署表示,陳男於2015年7月間獨資經營板模工程行,2020、2021年度營業銷售額分別為845萬餘元及1,229萬餘元,陳男獨享高額營收卻於2022年4月間領取工程款123萬餘元後歇業,迄今未清償欠款。
陳男於2015年5月間另以次子名義登記為公司負責人開設營造公司,實際上係由陳男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業務,陳男指示公司會計多次從其個人帳戶提領現金,用以支付公司員工薪水及作為購買建材之進貨成本費用,自2018年4月起至2020年1月止提領金額合計高達848萬餘元。
另外,陳男持有信用卡每月均刷卡消費3、4萬餘元, 1年刷卡金額累計高達45萬餘元,消費能力驚人,顯見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繳納欠稅,彰化分署屢次通知其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及限期履行繳納義務,陳男均消極視而不見,藐視公權力,遂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拘提陳男獲准。
因陳男毫無繳納欠稅的誠意,且無法提出具體清償方案,行政執行官當場告知,如不積極設法處理,將移送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陳男在被送往法院前一刻,驚覺如被管收將使近期承包工程延宕施作,影響工程款的請款時程,而導致公司營運周轉困難,才緊急聯絡家屬到場協商,除由家人當場繳納現金50萬元外,並由兩名兒子共同簽具擔保書就其餘欠款辦理分期繳納,始免遭管收。
彰化分署呼籲,誠實納稅乃國民應盡義務,民眾可合理節稅,切勿心存僥倖取巧逃漏稅,一旦被執行分署查獲有履行能力卻故不繳納或隱匿處分財產規避執行等事證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得不償失。
▲板模業者積欠112萬被拘提,家屬速提50萬元繳納。(圖/彰化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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