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易繼道趁拍攝繩縛系列時性侵女模遭判刑定讞已入監。(示意圖/達志)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頗有名氣的攝影師易繼道,擅長情色照,尤其是「繩縛」系列,但有3女事後控告,易男趁他們被綁住的時候揉胸、指侵,法院審理認定易男犯強制性交、猥褻罪,判刑4年定讞。另1女提告內容因事證不足,無罪。易繼道竟在入監前po出對方的照片及心理諮商內容,嗆對方說謊,台北地檢署22日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易男。
根據法院判決書,現在已經入監服刑的易繼道是專業攝影師,自2017年12月間起,在住處及攝影棚,連線至網際網路,以網路社群「Instagram」(下稱IG)帳號「oldboy.pic」、暱稱「歐波伊」,相約不特定女性模特兒拍攝性感或主題照片。拍攝過程中,並以拍攝主題「繩縛」照片為由,經模特兒同意,以其所有之麻繩3條綑綁模特兒。
但被害A女在2017年12月21日晚上7點左右,接受易繼道繩縛之後,突然拿出蠟燭,滴蠟到A女胸部,並徒手搓揉A女胸部,A女表明不喜歡這樣後,易繼道還問:「不喜歡嗎?」接著詢問A女要不要試試看「跳蛋」,A女直接站起來制止易繼道後離開。
▲被害人指控,攝影師經制止後仍持續騷擾性侵。(示意圖/pexels)
隔年1月29日下午,易繼道明知道B女不想進行猥褻、性交行為,仍趁著調整繩縛的時候,強行拉下B女的泳衣露出胸部搓揉後,讓B女倒在地上,拍打B女屁股,又滴蠟在B女胸部,等拍攝工作結束,趁B女表示肩膀痠痛時,藉口要幫忙按摩,突然強吻B女嘴巴,B女出言制止並以手推拒,易繼道仍不停手,直接其手伸進B女裙內,撥開內褲,並以手指強行插入下體。
易繼道辯稱,沒有對被害人揉胸、指侵,並表示都是經過同意在,才會讓模特兒做綑綁、滴臘等「體驗活動」,至於和B女則是互有好感,才會發生親吻,但法院歷審都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判刑易繼道徒刑4年,僅有第3名被害人C女提告部分,因證據不足,諭知無罪。
沒想到易繼道在發監執行前,針對C女的部分展開反擊,在個人IG上po出審判中的心理諮商文件,指控C女從小偷東西,會說謊,持續聲稱自己遭誣陷。在此同時,C女也發現有很多帳號開始到她的IG上留些莫名其妙的話,因此控告易繼道涉嫌妨害名譽、跟蹤騷擾、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檢察官調查後,以無法證明易繼道創設小帳去C女IG留言等理由,處分跟騷罪、妨害名譽罪部分不起訴,但易男同時po出C女的醫療資訊以及照片、藝名,讓人可辨識出C女身分,則依觸犯《個資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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