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被監察院糾正。(圖/ETtoday資料圖)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男子對妻子及6歲繼子家暴案,今天警局及縣府遭到監察院糾正,認為妻子3度向警局報案未積極處理,又致電男子友人「喬事」,讓妻小持續受虐,事後還刪除通話音檔,彰化縣府未善盡安置保護職責,對此縣府表示,當時新聞稿未說明母子已回娘家,是爲保護母子的平安,並不是置之不理,對於監察院提出相關意見,都會予以尊重。
回顧當時案情,2021年彰化一名男子長期對前妻和6歲繼子施暴,2021年3月間某天更以腳踹臉頰方式連續飛踢小孩多達7次,年底遭警方逮捕;檢警經連月調查,發現男子於2020年3月至8月間,就對小孩動手動腳施暴8次,也曾毆打妻子逼簽本票做機車貸款保人,甚至還曾認養又虐殺5隻貓,被依檢方家暴和違反動保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2021年該男子涉家庭暴力之傷害及毀損罪嫌,彰化地院判依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30日,妻子也提出50萬民事求償,最後被男子以「沒那麼多錢」抗辯,判賠112000元。
案發至今,監院調查發現,妻子3度向警局報案,警方未積極處理,甚至致電加害者友人「喬事」,讓受害者持續受虐,事後還刪除通話音檔,彰化縣府未善盡保護職責、更在新聞稿謊稱已安置受害者,今日通過糾正彰化縣警察局及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表示,有關監察院針對本縣母子長期遭受家暴案件之糾正內容,本府相關局處於案件發生後已檢討精進,並訂定各局處處理家暴案件作業規定及流程,在社會安全網部分亦發動全民雞婆心運動,提升網絡責任通報知能及敏感度,深入社區倡導社會安全網。
社會處表示,對於監察院糾正所提「安置」的部分,在輔導案例中,當時確實已由社工協助將母子安排於安全處所居住,顧及案主人身安全與個案保密,亦避免受害母子遭不理性民眾之打擾影響其正常生活,新聞稿未說明母子已回娘家,是爲保護母子的平安,並不是置之不理,社會處會虛心檢討,後續也將再正式申覆說明。
另目前小孩已穩定就學,母子之人身安全無虞,社會處亦持續提供輔導就業、生活扶助、司法訴訟、心理復原等處遇服務。對於監察院提出相關意見,都會予以尊重,各局處皆秉持不斷虛心檢視的態度,積極適切調整相關服務流程,以提供是類兒少及受暴被害人妥適之服務。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對於監察院提出相關糾正意見,予以尊重,對於所涉本案員警已依情節予以記過、申誡、調職等處分,未來將與相關單位加強橫向聯繫通報,改善婦幼案件受處理流程,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