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口腔癌第4期還亂搞 毒販6次共賣1.2克海洛因...重判19年

▲毒蟲罹癌4期吸毒又販毒被重判19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毒蟲男罹癌4期吸毒又販毒被重判19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罹患口腔癌第4期林姓男子,不僅自己吸食海洛英,還以每小袋0.2公克裝,1至2千元分別賣張姓、黃姓、林姓男子共6次,共賣1.2公克,賺了7千元,同時還提供毒菸和吸食器。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將他重判19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20年12月23日、24日在芬園鄉、大埔及南投等地交付張姓、黃姓、林姓男子共6包海洛因,賺取7千元,另外將海洛英摻入香菸給楊吸食、再將有海洛英的注射針筒給楊無償使用。

警方循線逮捕林後,分別在林男住處及停車場處查獲到1.04公克、9包分裝好的海洛英及磅秤其他注射針筒等,林男坦承部分犯行,法官認為其販毒犯行明確審酌其無工作、又罹患口腔癌第4期,將他判處19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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