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日前遭爆料,11年前在台南市府任職時,常態性接受性招待,對此,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23日指出,陳宗彥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並因台南市政府所屬機關相關案件,接受連恆、王孝瑋行賄,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但是後續偵辦作為引發爭議,涉及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已申請自動調查。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17日召開記者會爆料,指控陳宗彥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屢次接受綽號「豆哥」酒店業者王孝瑋的性招待喝花酒,同時指出台南地檢署2014年間偵辦陳宗彥、王孝瑋等人涉犯的《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最後卻簽結,不了了之。法務部18日回應表示,要求台南地檢署對本案重分、重啟偵查。
對此,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指出,有關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等職務期間,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並因台南市政府所屬機關相關案件,接受連恆、王孝瑋行賄,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
監委表示,而台南地檢署偵辦員警風紀案件期間,始知陳宗彥等涉有犯罪嫌疑,並簽分他字案偵辦,後續偵辦作為引發爭議,涉及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等職務時,有無損害公務員及政府信譽之行為?是否接受不正利益?有無藉職務上機會為不當情事?台南地檢署如知悉陳宗彥涉有犯罪嫌疑,實際處理情形為何?是否怠惰偵辦?相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相關疑義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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