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指控醫美手術失敗,害她眼皮外翻,但醫美診所指她對手術結果很滿意,還下跪感謝。(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詹姓女子去年到醫美診所接受眼周充填、拉皮等5項手術後,發現自己眼睛外翻,影響睡眠,控告診所負責人和醫師過失傷害,還多收她15萬元涉嫌詐欺,醫美診所挨告後喊冤絕無多收錢,詹女手術後,還當場下跪謝謝讓她變漂亮了,因詹女無法提出傷勢診斷證明等資料,事後又具狀撤告,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陳姓診所負責人與林姓醫師。
詹女因為對自己外貌不滿意,2022年4月1日到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上的醫美診所,與專業人員討論後,決定在4日由林姓醫師執刀,同時進行進行注射填充物(眼周)、眼袋、中臉拉皮、取自體耳朵軟骨隆鼻左側鼻翼修疤等5項手術。
半年後,詹女突然提告指控手術害她眼皮外翻、角膜發炎潰爛、無法闔眼,而且當初約好手術費是20萬元,手術後卻跟她收了35萬元,認為診所陳姓負責人與林姓醫師分別涉嫌詐欺、過失傷害等罪。
陳姓診所負責人辯稱,詹女在手術完成後,自己看完成果,當場下跪表示感謝,「說我們改變她的臉型,變得比較漂亮」,陳女還說,詹女因為回家只有自己1人,無法自行照顧,要求多住院幾天,診所還提供三餐,最後實在沒辦法才請詹女離院。
林醫則說詹女手術是成功的,明顯比之前好看很多,但她拆線後就沒再回診,直到半年後突然來訪,他們診所的確只收了20萬元醫療費,也有開立收據,否認詐欺或過失傷害。
檢察官勘驗診所提供的詹女術前術後照片,詹女在手術後,明顯可見眼周淤黑部分消失,鼻上疤痕消失,外型也變得較為飽滿,且詹女回診時可正常使用手機,沒有任何不適的樣子,看不出有眼皮外翻等傷勢。
為了調查詹女傷勢,檢察官傳喚詹女卻屢傳不到,由於詹女沒有提供診斷證明傷勢,也沒有支付診所35萬元的證據,加上詹女在最後關頭具狀撤回詐欺告訴,檢察官最後以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醫美診所陳姓負責人與林姓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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