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未依規定隨時注意患者情況,導致患者掙脫約束帶自拔管路大出血身亡,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鄭姓洗腎室護理師明知道患者有躁動情形,卻未依規定隨時注意患者情況,導致患者掙脫約束帶,並將鼠蹊部的雙腔導管拔除,造成大量出血身亡。直到當晚,一名照護員發現地面有大量血跡,才嚇得趕緊通知鄭女,但都為時已晚。鄭女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而法院審理後,將她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方調查,該患者已使用鼻胃管10天,而為了避免因意識不清或躁動不安,而自行拔除重要醫療管路,主治醫師遂開立醫囑給予雙手保護性約束;又因患者需要進行血液透析,因此由醫師施作右側股靜脈雙腔導管植入術,並且由一名外籍照服員重新以棉布手腕式約束帶約束雙手,雙腳間則夾枕頭並往左側倒臥,避免患者自行拔除醫療管路。
而依照規定,負責的護理人員應注意至少每兩小時移除手套活動手指,間隔30分鐘需要探視病人,隨時注意病人的生理需求、呼吸型態與次數等等,更需要隨時注意約束帶及雙腔導管是否有滑脫現象。
然而,鄭女卻疏於注意,案發當晚8時許探視過一次患者後,就未再前往探視,直到同日晚間11時許,照護員發現地面有大量血跡,趕緊通知鄭女,才發現患者自拔雙腔導管,導致大量出血,整張床幾乎被血液浸濕,甚至滴落地面,緊急將患者送醫搶救,但他仍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鄭女事後坦承自己未依規定進行保護約束步驟,但辯稱為避免成男自行拔除管路已予以雙手約束,但事發時的約束帶長度與交班時不同,否認有任何業務過失。
不過,檢警勘驗監視器,認為鄭女未確實執行護理技術標準流程,且未隨時檢查雙腔導管是否滑脫,導致未即時發現患者自行拔除管路,造成大量出血,而患者男死因,與大量出血原因相符。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案經一年多的審理,法官最終審酌,鄭女已坦承犯行,且也以患者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她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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