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國人大常委調整「軍隊戰時」適用《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圖/中國軍網)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關於軍隊戰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的決定,該決定自2023年2 月25日起施行。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定:軍隊戰時開展刑事訴訟活動,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基本程序,適應戰時刑事訴訟特點,保障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可以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於管轄、辯護與代理、強制措施、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部分具體規定。具體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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