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發生醬料傾倒導致操作員重傷害。(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間專門製作調味粉及醬料的食品公司,先前發生卡榫鬆脫導致運轉中的攪拌桶傾斜,100多公斤的高溫醬汁瞬間溢灑出地面,導致陳姓作業員滑倒,全身超過30%二度至三度灼傷,導致皮膚永久排汗失能、雙手關節攣縮等重大傷害。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公司林姓負責人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該間公司以生產添加物、調味料和醬料為業,2017年3月起雇用陳姓操作員,負責操作加熱、熬煮醬料的傾倒式攪拌機。陳姓操作員於2020年9月25日中午時間,操作過程中遇烤肉醬汁溢出地面,導致他滑倒跌落在高溫醬汁之中,臉部、四肢和軀幹共32%部位二至三度燙傷,合併皮膚永久排汗失能,皮膚表面還有肥厚疤痕,也出現雙手關節攣縮。
陳男表示,當時他背對攪拌機正在和負責人說話,突然聽見「砰」一聲,回頭時已經滑倒在地上,臉朝向攪拌機方向。他看見攪拌機已經傾斜大約90度,而且該攪拌桶可以煮約140公斤的液體,傾倒後醬汁瞬間流出來,快到他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那個鍋爐右側有一個插拴,如果鬆脫就會變成傾斜的,因為那時機台還在攪拌,所以在震動,震動導致右邊的插拴脫落。」
證人出庭時證稱,當時聽到廠內傳出尖叫聲,打電話叫救護車後出來,已經看到陳男在淋水,當時攪拌桶確實是傾斜的,但不清楚有沒有超過45度。
負責人2021年接受檢查官偵訊時表示,不清楚料桶為何傾倒,「我也莫名其妙」。他先前一度否認醬料桶有打翻,還指是因為陳男沒有穿雨鞋,才會踩到醬汁跌倒,自己事發後更卸下負責人身分由親人擔任,後續在法院上才又坦承確實有醬料桶翻倒的情形,但還是不知道為何會翻倒,機台事發前1、2個月才剛進行維護,事後也將整台換新。
法官認定林男既然為負責人身分,卻未盡到設置相關安全設備、督導員工穿防滑鞋等責任,確實有過失情形,加上陳男傷勢達到重傷害程度,一審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林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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