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商以為婦人跌倒欲攙扶,事後卻發現是為了撿自己掉地上的現金,淚求阿姨快還辛苦錢。(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一位流動攤商業者在臉書社團貼文指出,今(26)日收攤時突然2位阿姨在腳邊撲倒,她驚嚇立即伸手攙扶,卻發現2位阿姨站起來竟在搶錢,丈夫當時正在一旁清點營收帳款疑是遺落紙鈔,還在確認中,2名阿姨拿著錢一溜煙已無蹤影,攤商老闆娘只好PO文呼籲,今天僅進帳5張千鈔、慘掉2張損失慘重,淚求還錢。
▲面對網友力勸提告,攤商回覆希望他們能還錢就好。(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人的善良可謂是世間最美的風景,但在這件事上卻落得好心沒好報。北港傳統市場內今日於民治路49號設攤的流動攤販黃姓老闆娘,於地方臉書社團《北港在地生活》貼文指出,先生算錢的時後不小心掉在地上,當時我還未察覺,突然有兩個阿姨撲過來我腳邊,我當下以為她們跌倒了,本來要去扶她們,突然聽她們說,是她先看到的,兩個人撲在地上搶錢,我先生跟他說是我們掉的,阿姨爭論說不是…說是飛過來的。
▲不少善心民眾留言要過去捧場買東西,但攤商已經收攤也感謝大家溫暖安慰。(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當下馬上再檢查時,發現確定是我們掉的,一抬頭兩個阿姨已經不見蹤影了!(因為今天生意不好,包包裡只有五張千鈔,檢查結果只有三張)拜託一下,這個是辛苦賺的錢,如有看到這篇文章的知道,請阿姨把錢拿到北港派出所。
文章貼出後不少網友力勸業者報警提告侵佔,但善良的老闆娘卻回應「謝謝,辛苦錢,希望她們能歸還就好」,不少善良鄉親見文章,也頻問是在賣什麼、賣到幾點,要立即趕往去捧場,但可惜老闆娘回應「感謝!已收攤,只希望阿姨能將錢送去派出所」,也有人留言安慰「財去人安樂」、「花錢消災,好心會有好報的」。
▲受到許多鄉親安慰,攤商頻頻道謝,也說會想開一點。(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北港警方呼籲民眾,為了避免不慎觸法,在路上撿到錢或遺失物,若是不知道失主是誰,最正確方式就是立即交給附近的警察機關。警察機關接獲遺失物後,便會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登記,並嘗試聯絡失主或進行公告程序。
如果基於一時貪心將遺失物據為己有,就會有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嫌的問題,最高可以科處新台幣1萬5000元的罰金」。
▲攤商以為婦人跌倒欲攙扶,事後卻發現是為了撿自己掉地上的現金,將過程PO上臉書社團淚求阿姨快還辛苦錢。(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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