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推《全民防衛動員法》。(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新增訊息傳播、金融外匯、資通訊動員計畫,訊息傳播之主管機關,平時就應對媒體、從業人員實施調查,戰時實施必要管制與優先報導戰事資訊,引來外界關注。對此,國防部提出兩點說明,並強調遭指「如同戒嚴軍管」,並非事實。
國防部指出,考量戰時或緊急狀態下,對正確資訊傳播及錯、假訊息處理,必須有效規範,現行「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已就應配合辦理事項訂有規範;另如「災害防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亦有相關規定。
國防部表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主要區分動員前、後,對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的管理規定,期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係應對敵人認知作戰威脅、確保國家安全的必要措施。
國防部於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預告期14天,草案需陳報行政院審查,並函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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