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捨9年姦情!科技工程師帶小三「吃雞滾床」 她還這樣嗆正宮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科技工程師人夫偷吃同事小三,小三開嗆正宮「自己拋家棄子還裝受害者」,法官打臉判賠。(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在科技公司任職的莊姓小三,9年前與同事工程師人夫外遇交往,正宮原以為2人事後分手回歸平靜,沒想到9年後同一名小三與丈夫又到南投旅遊吃甕缸雞、接著直奔台中摩鐵溫存,正宮對2人提告,小三反咬正宮一度丟下子女離家,還好意思擺出受害者姿態,但法官審後認為這與侵害正宮配偶權的事實是兩回事,判人夫與小三要連帶賠償18萬。

正宮主張,她與王姓丈夫經過8年交往後結婚,生下2名子女,本來感情融洽,2013年間這名莊姓小三卻突然跑來家中,大吵大鬧丈夫對她始亂終棄,她才驚覺原本的好好先生已跟同事外遇數年,丈夫一開始還苦苦哀求她,她考量年幼子女後選擇原諒,沒想到丈夫近年又開始對她冷漠,並要求她離家並向法院訴請離婚。

正宮因心存疑惑而請徵信社追蹤調查,發現丈夫與莊姓小三根本沒有分手,2022年2月13日至3月5日間,不但出遊同住高檔酒店,還到南投竹山吃甕缸雞,接著牽手開車到台中摩鐵滾床,她憤怒提告2人求償50萬元。

而小三表示,王男提出離婚訴訟後,才主動與她重新連繫,雖然同上摩鐵但沒有發生任何事,更指出正宮先前就曾拋棄子女離去不顧家庭,婚姻早就名存實亡,對於丈夫外遇根本已無感,也不會因丈夫與她來往精神受到傷害。

法官判斷後認為,婚姻關係存續中、仍不容認他人對婚姻本質加以破壞,明知道王男還是人夫就與他交往,足以破壞婚姻應保持圓滿的目的,而2人親密擁抱、同進同出旅館等,構成侵害配偶權的情節,2人應連帶賠償給正宮18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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