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陳姓人妻懷疑葉姓丈夫外遇,於是在2021年9月、11月擅自開啟丈夫的LINE,並翻拍對方與許姓女子的對話,沒想到事後竟遭丈夫提告涉犯妨害秘密罪,一審被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陳女不滿提出上訴,法官考量到她是被動且受害的一方,最終改判2年緩刑,全案確定。
▲陳女偷偷拍下丈夫與許女的LINE對話,事後卻遭丈夫提告。(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陳女與葉男是夫妻(雙方目前已經離婚),她懷疑丈夫外遇,2021年9月9日以及11月初時,在家中趁著丈夫不注意,擅自輸入開機密碼,並開啟丈夫的LINE觀看對方與許女之間的對話,再用手機將相關對話拍下,然後在同年12月底對許女提告求償。
但讓陳女沒想到的是,丈夫事後竟對她提告妨害秘密罪。台南地院一審認定陳女涉犯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言論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陳女不滿提出上訴。台南地院二審法官認為,陳女沒有任何犯罪前科,考量到犯罪動機是因為丈夫外遇,她為了保障自身配偶權,基於蒐證目的而觸法,主觀上惡性尚屬輕微,況且她自始至終僅對許女提告求償,對丈夫似乎留有餘地,加上她在外遇一事中是被動且受害的一方,承受相當程度的精神痛苦,相信經歷此次訴訟應該已知警惕,因此沒有負擔刑罰的必要,最終改判緩刑2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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