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3月1日凌晨0時37分,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與景隆街口發生一起計程車左轉導致直行機車直接撞上的車禍交通事故;警方到場調查:駕駛計程車古男(60多歲)行駛羅斯福路六段時要左轉景隆街,與對向重機車駕駛林男(20多歲),雙方駕駛皆無酒測數值,文山第二分局交通分隊依規定處理及製作筆錄,肇事責任交由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釐清中。
▲1日凌晨羅斯福路景隆街口發生計程車搶轉擊落機車騎士的車禍意外。(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文山二警方表示,當時因凌晨人車較少,由於羅斯福路6段景隆街口是多時向號誌,待轉車輛須等待路口左轉箭頭燈號亮起後才方可左轉,調閱監視器發現,古姓駕駛左轉時,對向車流仍通行,初判駕駛可能有未依號誌左轉。
警方指出,時值深夜車輛較少,往來車輛行駛速度都不慢,所幸騎士手臂骨折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將蒐證釐清肇事責任,目前騎士尚未提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48條規定,駕駛未依號誌左轉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 警方呼籲用路人切莫貪圖一時之快違反交通法規,若因而發生事故,駕駛除了要承擔違規罰則外,還要負擔大筆賠償費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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