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凶宅!!)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女子(49歲)在2021年4月委託陳姓房仲出售位於前鎮區的透天厝時,沒將屋子在2010年曾發生火災,張女哥哥死在屋內的情況告知房仲,房仲順利以900萬元將房子賣給翁姓男子,但翁男後來從鄰居口中得知屋子是凶宅,氣得告張女和房仲,檢方偵查後,將張女依詐欺罪起訴,陳姓房仲則因不知情而獲不起訴。
檢方指出,張女這間位於前鎮區的房子在2010年間曾發生火災,當時張女哥哥因一氧化碳中毒死在屋內,讓房子成為凶宅,2021年4月間張女委託陳姓房仲賣房,但在屋子的現況確認書上,卻故意不提屋子曾出現兇殺、自殺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況。
陳姓房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忙找買家,後來房子順利以900萬元成交,翁姓買家買下後,經鄰居告知,才知道屋子在11年前曾發生死亡火災,不滿張女故意隱瞞凶宅的屋況,氣得提告詐欺。
檢方偵查時,張女坦承犯行,被依詐欺罪起訴,而陳姓房仲的部分,檢察官則根據他和張女的對話記錄,顯示他事先並不知情,而且屋況確認書上沒有凶宅的情況,也是張女親自勾選,因此認定陳姓房仲事先並不知道是凶宅,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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