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住戶遭「爺級保全」硬入!他心虛塞百元 賠25萬判2年半

▲女高中生,女學生,制服,校園生活,低頭族,少女,女同學,交友。(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18歲少女到警衛室領東西,卻遭72歲保全強拉進廁所侵犯,完事後還塞100元安撫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72歲黃姓社區保全,見一名剛滿18歲的女住戶獨自到警衛室領取中秋節禮金,竟起色心伸手襲臀、揉胸,將她拉到廁所以手指侵犯,事後還良心不安、塞給女子100元作為補償;一審黃男被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之後他賠償25萬元與女子和解,高院撤銷改判2年6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72歲的黃姓保全,在中壢區某社區警衛室任職,2021年8月1日晚間9時許,18歲女住戶到警衛室領取中秋節禮金1000員與摸彩券時,黃見女子身形窈窕起淫念,竟伸手觸摸其右側臀部,還將手伸進女子內衣裡揉捏胸部,女子當場嚇壞不知所措,黃男又將女子拉進入警衛室內廁所,繼續將手伸進女子內衣裡揉捏,以手指性侵得逞,而黃男還意圖安撫女子、塞了100元讓她去買宵夜。

桃園地院審理時,黃男先坦承犯行,後來又改口否認,辯稱自己在社區當了20年保全警衛,女子是社區住戶,案發前與女子沒什麼互動,看起來女子約17、18歲,當天女子到警衛室,他一時衝動就摸其胸部,後來說這邊不方便,與女子一前一後去警衛室內廁所,他只有隔著衣褲摸女子胸部和下體,沒有以手指性侵。

受害女子表示,當晚遭辱後馬上向同學與母親告知,父母當場質問黃男,黃男則是支吾其詞,隨後前往醫院採檢,在內衣裡也採出黃男DNA,且女子在每次調查時的描述都無明顯瑕疵,檢警認為若非親身遇害、無法如此指證歷歷。

法院一審後,認為黃男利用社區保全警衛職務機會,對熟識多年之社區住戶即女子為犯行,還不斷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有期徒刑。

黃不服上訴,並與女子以及她的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賠償25萬元,求得她們的原諒,高院審酌黃男事後已辭去保全工作,坦承錯誤也有悔恨,撤銷改判強制性交罪2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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