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3日至7日期間,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工作,續加強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防杜酒駕行為,並即時防制危險駕車事件。(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為全力防堵酒駕惡習,3日至7日期間,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工作,續加強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針對各易酒駕肇事之聯外道路、餐廳、Pub、KTV等飲酒場所周邊熱區路段,路檢及機動攔檢取締,防杜酒駕行為,並即時防制危險駕車事件。
疫情趨緩,民眾出遊飲宴、小聚飲酒機會增加,228連假更發生小客車疑酒駕自撞翻覆溝渠2死憾事,警方全力防堵酒駕憾事。經統計台南2023年1月份涉酒後駕車傷亡事故共7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4件、下降16%;酒駕嚴懲連坐重罰並吊扣牌照之新法雖已實行11個月,台南警方今年2月份仍取締酒後駕車475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253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警方也再次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台南警方配合全國政策,取締酒駕絕不手軟,從現在起至清明連續假期後,不分晝夜,持續針對酒駕加強執法,呼籲民眾如有飲酒必要,酒後選擇「指定駕駛」、「代客開車」或坐計程車回家,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市警局長廖宗山表示,防制酒駕是警察保障用路人安全的重點工作,將持續強力執行、嚴打酒駕,展現提升交通安全及維護社會秩序的決心,籲請同桌同車親朋好友應相互勸阻酒駕並代為指定安全駕駛;餐飲業者應協助代客叫車或代駕服務,有代客泊車服務之業者,絕不可任由酒後顧客取回車鑰匙自行開車,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落實社會責任。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