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軍官開貨車與賓士擦撞肇事逃逸,二審改口認罪賠償獲緩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廖姓女軍官駕駛小貨車行經路口時,與賓士車發生擦撞,導致駕駛右腳踝受傷,但廖女卻肇事逃逸離開現場。她一審時被依現役軍人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刑6月,廖女害怕丟掉飯碗,上訴二審後認罪,並以15萬和對方和解,法官同樣宣判6月,但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1年9月25日晚上6時15分,廖女駕車沿左營區海平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與實踐路交岔路口時,未遵守閃光紅燈警示,停止於路口前禮讓幹道車先行,另輛沿實踐路由西往東的賓士車也未注意閃光黃燈,雙方發生擦撞。
賓士車吳姓駕駛因而受有右膝、右踝挫扭傷、右足踝及腳部挫拉傷之傷害,事故發生後廖女卻未下車查看、協助報警,而是直接開車揚長而去。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傳喚廖女到案說明,她表示當下不知道發生車禍,才會離開現場,橋頭地檢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起訴。
一審法官審酌,廖女犯後矯飾其詞,否認犯行,難認其已對此行為真切反省、真心悔悟,但吳姓駕駛本身也是導致本次車禍的次因,依現役軍人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
廖女不滿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其在審理期間改口坦承犯罪,也與吳姓駕駛達成15萬元的調解,吳姓駕駛和檢察官亦請求給廖女機會,維持原本刑度,但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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