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宋姓男子(40歲)晚上到卡拉OK小酌幾杯後,騎機車準備回家行經岡山區嘉興路橋時,突然發現前方有警方的攔檢點,猶豫不決不敢向前騎,反而引起員警注意將他攔下,一測酒測值0.95毫克,過程中宋男還不斷吐舌企圖阻撓酒測,感覺相當「有經驗」,警方事後調查,原來這已是宋男第4次酒駕,訊後依法送辦。
▲宋姓男子(右)酒駕被逮。(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員警27日晚上10時許在岡山區嘉興路橋執行酒駕攔檢時,發現遠處的宋男騎車行經路檢點遲疑不前,便立即予以攔查。
▲宋姓男子(右)酒駕被逮。(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宋男向警方表示,原本在卡拉OK店喝了幾瓶台灣啤酒,沒有喝很多。但員警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時,他卻不時吐舌頭試圖阻擋酒精測試,經訓誡後才順利完成,酒測值0.95毫克,超過法定標值,當場遭到警方逮捕,依法究辦。
警方調查,宋男在近2年已有酒後駕車2次移送紀錄,10年內3次,這次是第4次,卻未記取教訓。依據刑法及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加重罰鍰機車駕駛9萬元、汽車駕駛12萬元,若是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所處罰金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及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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