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賄案,2日偵結後起訴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3日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宗豪,呼籲民進黨黨主席賴清德,要求邱莉莉、林志展辭去正副議長職位,並前往行政法院按鈴申告,提出台南市正副議長邱、林2人當選無效訴訟。
▲台南市議員蔡宗豪3日也在市議員林燕祝陪同下,特地前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按鈴申告台南市正副議長邱、林2人當選無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蔡宗豪表示,過去李全教議長賄選案,還沒被起訴時,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就拒絕進入議會長達234天,如今民進黨內邱莉莉議長賄選案已被起訴,賴清德是民進黨黨主席,也是未來的總統參選人,應該以最高道德標準,要求邱莉莉、林志展辭去正副議長職位,讓台南市議會重新改選,以符合民眾期待與公平正義。
蔡宗豪3日也在台南市議員林燕祝陪定下,特地前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按鈴申告台南市正副議長邱、林2人當選無效,蔡宗豪說,台灣從民選總統以來,將近30年的民主難能可貴,這次賄選案,已經與民進黨主張的「清廉、勤政、愛鄉土」背道而馳,希望透過司法還給社會大眾及市民一個公道。
據了解,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涉案人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林士傑、黃怡萍、楊志強、高玫仙等10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檢察官2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移審台南地院,法官3日晚上裁定羈押6人李文俊1百萬元交保;黃麗招1百萬元交保;郭再欽3百萬元交保;楊志強2百萬元交保;黃怡萍50萬元交保;林士傑2百萬元交保,6名被告均限制住居。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賄恐嚇案,偵結後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人。
法官指出,被羈押六名被告雖均否認犯行,惟有相關卷證資料及同案被告、證人之證詞及相關書物證可資佐證,且互核相符,足認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惟被告所涉犯行,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時訊問相關證人及被告完畢,且已調查諸多書、物證在卷,應無勾串被告及證人之虞,又考量六位被告於國內均有固定之住居所,且均有正當工作及相當名望,應無逃亡之虞,認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准予交保相當金額保,並限制住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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