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掏鳥碰尿尿那裡…11歲女尖叫求助!阿嬤冷眼回:別害妳爸被關

▲小女孩,女童,女孩,小孩。(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艾遭爸爸猥褻,向阿嬤求助卻得到「不要害妳爸被關」的回應,直到舅公的友人伸出援手才得以揭發狼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家住高雄的11歲女童小艾(化名)遭到親爸爸脫褲猥褻,還掏下體碰觸小艾意圖侵犯,她逃跑並向阿嬤告狀,阿嬤竟告訴她「不能跟別人講,不要害妳爸爸被關」,無計可施的小艾將遭遇告訴舅公的友人,友人才驚覺嚴重性向議員陳情揭露不倫。法院一審判狼父強制性交未遂罪等,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事情始於2021年6、7月間,適逢疫情嚴峻期間學校停課,當時11歲的小艾與爸爸、阿嬤、哥哥住在高雄,她跑到爸爸房間玩手機,爸爸卻將她衣服脫光,露出自己下體企圖「碰她尿尿的地方」,小艾連忙掙扎逃離,並且對阿嬤說這件事,但阿嬤只淡淡說「不要跟別人講,不然妳爸爸會被關」。

同年10月,爸爸又在房內對小艾摸胸、伸手猥褻下體得逞;小艾在一次舅公與友人的聚會中,偶然提到這件事,舅公的一名女性友人察覺不對,在積極追問後,再透過議員陳情揭露此案。

小艾讀國中的哥哥也指出,他看過很多次爸爸抱著妹妹,摸胸部、下體等,並說妹妹被摸時會大聲尖叫求救,阿嬤聽到會過來阻止,他也曾試過拉開爸爸的手幫助妹妹離開房間,但無奈爸爸力氣實在太大。

檢警認為,爸爸也自述女兒小艾跟他感情很好,並沒有無端誣陷爸爸的理由,而小艾歷次的證述內容始終一致,與爸爸辯稱「只有摸女兒肚子跟搔癢、是在跟她玩」明顯不符;而小艾本來因阿嬤告誡選擇隱瞞,是舅公的友人在聚會中意外得知此事,才向議員陳請展開調查,小艾本無想要爸爸入獄的意思,並無誣告可能。

法官審後認為,事件造成小艾出現創傷後壓力症,身為父親卻對女兒伸出狼爪,讓小艾剛要萌芽的人生背負遭父親性侵之陰影,犯後又始終否認犯行,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強制性交未遂罪、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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