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放寬每周最長工時!從52小時「延長至69小時」 可選放長假補償

▲▼南韓雇傭勞動部長李正植6日發表每周法定最長工時調整方案。(圖/達志影像/newscom)

▲南韓雇傭勞動部長李正植6日發表每周法定最長工時調整方案。(圖/達志影像/newscom)

記者羅翊宬/綜合外電報導

為了避免勞工過勞,南韓文在寅政府從2018年7月起正式推動修法,將每周工作時數限制在52個小時以內。不過尹錫悅政府上任後,亟欲推動將工時延長至每周最多69個小時,今(6)日南韓雇傭勞動部正式發布工時制度改編方案,彈性延長勞工最大工時至每周69個小時,可依繁忙程度做調整,並選擇休假作為加班的補償。

根據《韓聯社》、《News1》,南韓雇傭勞動部等相關政府部門6日正式公布每周工時修訂案,將過去文在寅政府修訂的每周工時52個小時,彈性延長至允許業務繁忙時每周最高可工作69個小時,同時將延長的工時管理單位,從原本的每周擴大實施至每月、每季、半期(半年)、年,而為求保障勞工健康,下班後至隔日上班前需要間隔11個小時。

報導指出,南韓過去70年以來以每周為單位,制定法定最高工時,每名勞工只要每週工作時數超過1小時、達到53小時,業者就會面臨違法風險,因此業者為了避免被政府懲處,勞工就算工作時數超過52個小時,也往往只能被登記為52個小時,成為被法規逆向犧牲的「免洗勞工」。

因此,南韓政府決定維持在「每周工作52個小時」(基本40個小時+最大延長時數12個小時)的框架,業者可以視業務繁忙程度,彈性調整勞工以每周、每個月、每季、每半期(半年)為單位的最大延長工作時數,每個月工時最多可延長52個小時(12個小時×4.345周)、每季為156個小時、每半期312個小時、每年624個小時。

另外,原本法規規定延長加班、夜間工作(晚間10時至隔日清晨6時)、休假日工作,勞工可選擇以「補償休假」取代薪資給付,不過尹錫悅政府引進「工作時數儲蓄帳戶制」,勞工可以直接選擇薪資、時間作為積分,並選擇以休假取代薪資作為延長勞動的補償,在以往的年假(特休)後延長其累積的休假天數,達成長達數天以上的長期休假。

根據韓媒《紐西斯通訊社》,針對南韓尹錫悅政府將每周最多工時延長至69個小時,南韓工會「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民主勞總)透過社論痛批,此次修法根本無視勞工的健康和休息的權利,只顧一味追求業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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