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恩去年屢遭翁達瑞質疑犯了「自我抄襲」的學術不倫。(資料照/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化名「翁達瑞」的陳時奮去年多次發文,質疑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犯了「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的學術不倫,國民黨代為委任律師告發翁達瑞涉嫌加重誹謗罪,但因誹謗需被害人告訴乃論,而陳時奮的確曾蒐集相關資料比對後才進行評論,也不構成《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台北地檢署6日處分不起訴陳時奮。
陳時奮從2022年7月1日起,多次發文質疑柯志恩涉及論文抄襲等學術不倫,柯曾回擊表示,不排除提告並求償1千萬元,最後由國民黨委任律師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翁達瑞造謠抹黑。當時陪同提告的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說:「他(指翁達瑞)之前劣跡斑斑,從來沒提過自己本名,更不用說把自己論文拿出來給大家聞香閱讀,到處質疑別人的學術著作,已經被公認是網路上的深綠側翼,更被檢方查出認證,他是名為陳時奮的台籍教授。」
陳時奮並未因本件挨告案親自出庭,但辯護律師具狀表示,陳時奮是在研究柯志恩的學術背景時,發現柯在2014年1發表的「後設認知導向之創造思考模式在教學之應用」論文英文摘要,與同年12月發表的「融合後設認知之創造思考教學方案在師資培育課程之應用」英文摘要激進相同,所以發文質疑「陽光女孩柯志恩的學術不倫」等文章。
檢察官認為,陳時奮的確是比對資料及合理查證後,進行相關評論,有相當憑據,柯志恩本人未提告誹謗罪,至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賦予候選人或人民都可在競選期間散發文宣,只要內容不具「虛構性」,意在訴諸選民家以公評,也不構成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等構成要件,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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