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上!台南「台銀抗議車」4度回歸又被拖吊 交通局撂話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被列為台南十大傳奇之一,中西區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抗議車」,因長期占用停車位,1月18日被交通局會同二分局拖吊6部,2月4日下午2度拖吊2部,3月1日下午3度拖吊1部,5日深夜又停放2部抗議車,6日上午11時25分4度被拖吊移置。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前「抗議車」4度強勢回歸,6日上午停放的2部抗議車被拖吊移置。(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前「抗議車」4度強勢回歸,6日上午停放的2部抗議車被拖吊移置。(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警二分局指出,陳姓民眾5日深夜在中西區府前路1段台灣銀行前公有停車格再停2部放有抗議布條的車輛,有重複性之違規行為,經交通局行政送達程序,限期改善期間給予1小時,並於6日上午11時25分執行強制拖吊,請求二分局協助配合安全維護。

現場由交通局鄭股長下達拖吊命令,執行拖吊陳姓民眾名下2部自小客車,二分局交通組、南門所現場協助安全維護及採證, 並於上午11時57分許執行結束,過程順利和平, 無反抗鬧場等行為發生。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前「抗議車」4度強勢回歸,6日上午停放的2部抗議車被拖吊移置。(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1月18日被交通局會同二分局全數拖吊移置的中西區府前路一段台灣銀行前「抗議車」,2月2日深夜再度強勢回歸停放,2月4日下午4時46分許,交通局會同市警二分局協助下,將陳姓民眾停在該處2部抗議車拖吊移置,3月1日凌晨再發現抗議車再停2車,1日下午交通局再度拖吊移置。沒想到5日深夜約11時許,又來放2輛抗議車在府前路台灣銀行前停車格,第二分局依法通報交通局查處,上午11時25分許由交通局完成法定送達通知後,執行第4度車輛移置保管處置!

台南市交通局指出,為保障市民停車權益,台南市政府加強取締違規加裝框架遊動廣告車輛停放公告禁停路段的違規行為,1月完成拖吊府前路一段台銀前停車格的違規車輛,2月3日發現違規車輛再度停放,經交通局、法制處、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議,認為應屬累犯行為,需要強力執法,才能遏阻車主屢次違規行為,經完成限期改善程序,逾期仍未見車主駛離,於2月4日下午強制拖吊保管,3月1日發現再停2部車,下午也拖吊移置,3月5日深夜再停2部抗議車,6日上午依法查處拖吊。

▲台南十大傳奇台灣銀行前「抗議車」4度強勢回歸,6日上午停放的2部抗議車被拖吊移置。(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據了解,台南市交通局為保障市民停車權益,加強取締違規加裝框架遊動廣告車輛停放公告禁停路段的違規行為,2023年1月完成拖吊府前路一段台銀前停車格的違規車輛,2月3日發現違規車輛再度停放,經交通局、法制處、台南市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議,認為應屬累犯行為,需要強力執法,才能遏阻車主屢次違規行為,經完成限期改善程序,逾期仍未見車主駛離,於2月4日下午強制拖吊保管。而3月1日凌晨再度發現有一部違規車輛停放,下午迅速依法拖吊移置,未料5日深夜警方發現抗議車4度回歸,再停2部車,6日上午4度拖吊移置。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市府維護改善停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公權力不容挑戰,也呼籲該車主應循合法管道闡述意見,不宜採用此類手法長期占用路邊停車位,以免影響其他民眾用路安全與停車權益。交通局指出,針對該車主屢屢無視法令的行為,將會同警方持續關注,若民眾發現類似違規行為,亦請向交通局或警方反應以利即時處理,確保市民停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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