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警察專科學校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全台歷經新冠肺炎(COVID-19)三級警戒疫情到逐步開放解封,不過,警察專科學校卻在疫情警戒期,學員、隊職官群體確診停課期間,校方與學生為伙食公費待遇鬧的不可開交。原來警專從2021年5月起因疫情曾3度大規模停課,且停課期間最長達1個月,但原本公費生享有1個月約3200元的公費「主副食費」,學校並未把學生在家進行遠距教學期間的伙食費發給學生,校方選擇全數繳回國庫,因做法和中央警察大學、其他國內軍事院校不同調,引發學生向校方、警政署陳情。
投訴人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表示,警專在台灣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曾在2021年5月中旬停課一個月、2022年6月停課兩周、同年9-11月因不少學生與校內隊職官確診,平均學生停課數約在10天左右;若以警專學生2900多人計算,以每人均月3200伙食費,粗估警專因疫情停課、實施遠距教學未發放給公費生的伙食費逾150萬元新台幣。
雖然外界普遍認為,政府預算編列的伙食費本因學生未在校未享用,就該繳回國庫;但實際上,當時全國疫情警戒、集體確診停課的,包含中央警察大學及軍事院校,亦均採取遠距離教學,但軍事院校採取「加菜」方式,待公費受訓學生返校後,把原本未支出的伙食費提高每餐購餐預算。
警大則因為校內餐廳採外包制,校方則是依未發放的伙食費金額,發放同等額度餐券讓學生返校後自由用餐花用。警專投訴學生並質疑,校方堅稱因學生未到校,沒用餐伙食費就應該繳回國庫。
但實際上:警專生寒暑假到各地警局實習,同樣不在學校受訓,校方仍會發放公費的伙食費,讓警專生在警局實習期間搭伙使用,學生們認為公費待遇本來就該如實核發,警專主動將學生餐費繳回國庫,等同變相剝奪該校公費受訓2900多名學生權益。
投訴人並質疑,警大和警專學生公費使用均依《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同一規定,其中各項公費支出並無不在校內不得享有公費待遇的「遠距教學但書」,加上警大如實核發等額餐券給學生,為什麼警專學生的伙食公費就得平白繳回國庫?
記者詢問警大校方,警大回應:上述時期停課期間,警大採取補發餐券讓學生返校用餐的方式解決伙食費爭議。校方認為,「當時因疫情發展無法預測,因遠距仍屬上課期間故仍每週發放」警大依公務餐費預算如數發放餐券,學生反應良好。
警專回應表示:根據該校公費待遇津貼辦法第2條2項規定「警專比照各軍事院校,遠距教學期間發給學生生活津貼、伙食費不發放」,強調依預算規定繳回國庫。警專說明:警察大學隸屬內政部、警專隸屬內政部警政署,雖然兩校同為警察教育系統,但學生伙食編列預算、伙食管理規方式不同,校方認為遠距教學期間公費餐費繳回國庫,尚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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