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梁姓國中女老師於上學時間執行導護工作時,被一輛闖紅燈的自小客車撞成終身癱瘓,當時林姓駕駛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因為恍神,所以沒有注意到前方交通號誌。高雄地院審理,依過失傷害罪判林男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到二審,法官加重改判2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梁姓國中女老師在執行導護工作時,被闖紅燈的自小客車撞癱。(資料照/記者吳世龍翻攝)
判決指出,林男於前年12月1日早上7時許,駕駛自小客車沿鳳山區保南二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駛,行經保南二路與保義街口時竟闖紅燈,直接撞飛正在執行交通導護工作的梁姓女師,導致梁女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腦出血等嚴重傷害,經送醫治療後,仍因腦傷而造成四肢機能永久喪失,林男也因過失傷害被檢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林男貿然闖越紅燈,也未讓行人穿越道附近的行人先通過,因而撞上在行人穿越道旁執行交通導護工作的梁女,嚴重影響她的健康和生活能力,審酌林男迄今仍未適當賠償梁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1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到二審,法官加重改判2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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