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子晨自訴前經紀公司負責人,對方無罪確定。(圖/翻攝自臉書/舒子晨Nikita)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被稱為「D奶女神」的藝人舒子晨,2020年間遭媒體報導「找黑衣人談解約」。舒子晨不滿,自訴前經紀公司鄒姓負責人與撰稿記者,2人涉嫌加重誹謗罪嫌。一審判決2人無罪,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根據現場的監視器畫面,仍認定2人無罪,全案就此確定。
本名陳盈穎的舒子晨(Nikita),曾是綜藝節目《大學生了沒》固定班底,因長相甜美、身材火辣,曾出版寫真集,也與茵茵、夏語心等姊妹淘,組成「犯規小姐」大跳性感骨盆舞,也擔任節目主持人,演藝事業多元發展。
舒子晨原為宇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藝人,公司鄒姓負責人指派董姓女經紀人處理舒子晨經紀事務,但公司自2020年1月起,就與董女發生薪資糾紛,拒絕支付薪水。董女在當年5月間,找了幾名親友到宇朕公司談董女薪資問題,雙方發生爭吵。宇朕公司鄒姓負責人事後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做出「舒子晨找黑衣人來宇朕公司談解約」、「黑衣人直搗宇朕公司並罵髒話」等等言論,記者也據此做成「【女神過河拆橋1】D奶女神舒子晨求解約,撂黑衣人直搗公司罵髒話」、「甜美女神對金主過河拆橋,舒子晨撇撂黑衣人嗆聲解約」一系列報導。
舒子晨不滿,向法院提出自訴,狀告宇朕公司鄒姓負責人與撰稿的梁姓記者,2人涉嫌加重誹謗罪嫌。不過一審台北地院判決2人無罪。
舒子晨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7日駁回上訴。高院勘驗事發當時的公司監視器、公司會議室錄影畫面,發現當時確實有男子口出「好好跟你說,不要好好說」、「幹你娘」等話語;另外談話內容也提及「藝人來談合約的問題」、「寫委任書我們就可以來談。」等,確實攸關藝人的合約等事件。
此外,法院也發現,事發後2天舒子晨就請律師發函給宇朕公司終止合約,顯見董女當時確有可能為合約事情前來。另外法院也認為,記者當時也引用舒子晨與董女的說法及回應,確實善盡查證義務並做出平衡報導,並無誹謗故意。高院最後駁回舒子晨的自訴,仍判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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