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名揚、翁子皓/金門報導
金門縣金沙鎮今(7)日下午14時52分發生一起雜草火警,警消獲報後出動6車12警消與4名義消前往搶救,到場後發現燃燒面積約400平方公尺,並波及一棟廢棄工寮及多台農機具,所幸無人員傷亡,警消趕緊佈水線搶救,約經14分鐘後順利將火勢控制。至於詳細起火原因仍有待釐清。
▲金門雜草火警,多台農機具燒成廢鐵,損失估約100萬。(圖/記者林名揚翻攝,下同)
金門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今日下午14時52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金沙鎮有雜草燃燒情形。指揮中心立即派遣第二大隊金湖、金沙分隊各式消防車共計6車12人及義消4員前往搶救。
警消抵達後,現場為雜草燃燒並波及一棟廢棄工寮及周遭農機具,初期指揮官吳姓小隊長立即指示所屬佈署3水線進行搶救,立即於現場請求水庫車支援圍堵火勢蔓延,後續火場指揮權轉由金沙消防分隊分隊長,火勢在強力水線攻擊下,最終順利獲得控制。
整起火警燒毀一棟廢棄工寮及多輛農機具,總燃燒雜草面積約400平方公尺,未有任何人命傷亡。五台農機具、1台機車、1台貨車全燒成廢鐵,損失估計約100萬。
金門消防局呼籲,使用火源時應謹記人離火熄,切勿任意燃燒雜草及垃圾、傳統掃墓祭祀時謹記4不2記得,「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據統計自本月1日起至今日止轄區消防人員已疲於奔命處理多起雜草燃燒案件,再次呼籲鄉親,近期漸漸為掃墓高峰期,若未經允許燃燒雜草引發火災,將觸犯消防法第14條等相關規定,可處罰行為人3000元以下罰鍰,並亦可能觸犯刑法第175條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