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前競速撞死人被起訴 酒駕男要少年頂罪又襲警...續押3個月

▲▼李佳修。(圖/記者劉昌松攝)

▲李佳修(紅圈處)今被起訴涉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法官裁定他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男子李佳修去年(2022年)11月清晨涉嫌酒駕,在行政院前車行地下道撞翻前車,害前車駕駛王男枉死,今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涉犯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台北地院收案後,今下午召開接押庭調查在押的李男是否續押,律師請求交保、願提出擔保金20萬元,檢方指被害人家屬未同意和解、建請繼續羈押禁見。法官評議後裁定李男羈押禁見3個月,得抗告。

法官裁定理由指出,李男犯罪嫌疑重大,案發時不服警方制止而發生衝突,顯有逃亡舉動與逃亡之虞,又要求同車少年頂替肇事責任,有脱免刑罰、影響證人證詞的動機,加上現今通訊軟體發達,李男有勾串滅證之虞,無從透過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防範,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今下午3點30分召開接押庭,詳細調查李男若不羈押可能無法確保後續審理與執行,問李男能提出什麼保證,辯護律師代為表示,李男在檢方偵辦時已認罪,檢方也查明無共犯在逃,李男應無勾串滅證之虞、沒有必要繼續羈押,律師並說已和死者家屬商談賠償300多萬元,死者家屬希望等犯罪被害人補償基金核撥,李男會補足差額。

律師聲稱,李男家屬已先付20萬元給死者家屬處理喪葬事宜,李男確有和解誠意,事實上也另行籌足50萬元,希望能以20萬元交保,願配合限制住居與定期報到防逃,其餘30萬元用於賠償,若法官提高交保金額,「金額越高,付給死者家屬的賠償就沒那麼快,會影響和解進度」,律師並請求法官別受本件是北院首宗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案件,以及李男的前科而影響。

▲▼忠孝東路競逐翻車,屁孩毆打記者嗆警。(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李佳修(中白衣者)肇事後嗆警被開槍制服倒地,他出庭表示當時喝了酒「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李佳修今在接押庭表示認罪,坦承事故發生後,知道自己酒駕,所以要求同車沒喝酒14歲曾姓少年頂替肇事責任,以為一般肇事的責任比較輕,因此互換座位後,他從副駕駛座下車,但他辯稱當時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其他同夥友人也不知道,他中彈被送醫急救,警方才告知前車駕駛已經死亡。

至於為何對到場警員叫囂作勢襲警、以致被警員開槍制止,李男表示:「我有喝酒,比較激動,那時我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對於警員朝他開槍逮捕過程,李男說:「沒意見。」

公訴檢察官表示,李男的律師向死者家屬提出賠償350萬元的和解方案,其中200萬元是強制責任險理賠,李男在4個月內支付共40萬元,其餘分45期給付,死者家屬已拒絕,加上李男除要求少年頂罪,還曾自稱黑幫分子,事發時同行友人更攻擊記者,為避免李男找人恫嚇死者家屬接受和解,建請繼續羈押禁見。

22歲的李佳修是在去年11月13日深夜,在北市大安區夜店為朋友慶生後轉往酒店續攤,6男1女喝了約2瓶威士忌洋酒,隔天(14日)清晨4點多,分乘2輛轎車從忠孝東路的酒店離開,沿途狂飆競速,李男原本搭14歲曾姓少年開的BMW轎車,他嫌少年技術不好,半路接手疾駛到行政院前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高速撞翻前車。

前車駕駛王男彈出車外、遭車身壓住慘死,警方獲報趕到現場處理,李男涉仗著酒意對警員叫囂拒捕,同夥還追打採訪記者,警員對空鳴槍仍壓制不住李男,連開2槍打中李男左大腿,李男痛得倒地抽搐才就範,同車少年嚇得趴地被逮。

李男被送醫抽血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85毫克,根本爛醉,他住院2天後出院,到案經檢方訊問,依涉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委請鑑定事故責任,歷經4個月密集偵辦,今起訴李男。至於當時另1車涉酒駕飆速落跑的男子葉承修、涉攻擊記者的男子陳冠瑜,以及同車2名少年,均另案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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