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趙少康弟罵運將「神經病」遭求償30萬 爆粗口原因曝

▲桃園市徐姓男子今年連續對弟弟與老父威嚇辱罵,老父怒告家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胞弟前年搭乘多元計程車時,不滿李姓司機不識路,竟脫口罵「神經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胞弟,2021年間搭乘多元計程車時,不滿李姓司機不識路及不循導航,竟脫口罵「神經病」,雙方因此在車內爆發口角,趙男要求下車並報警。警方到場後,趙描述紛爭過程,又再度於親妹及員警面前辱罵李男「神經病」,李深覺受辱提告並求償30萬元。士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

自行開業牙科診所趙男,2021年12月21日晚間,搭乘李男駕駛計程車,行經成功路四段204號時,李問趙路線,卻遭趙罵神經病,2人因此在車內爆發衝突,趙要求停車報警。2名警員及趙的親妹、2名友人到場後,趙男又在一旁罵李「神經病、壞蛋、壞人」。

開庭時,趙說,自己告訴司機要右轉,但司機卻再詢問「是否直走?」他才脫口講「神經病」,至於第二次講「神經病」只是向警敘述車內過程,無侮辱意思。

法官經查,警方到場後雙方對話,李向警說「我問他這邊是不是右轉,他說你神經病阿,你導航不會看阿,然後在路上跟他說你是不是罵我神經病阿,他說對我就是罵你神經病」,而趙妹則說「怎麼回事!叫車都會出問題,是我叫的」,李又說「他罵我神經病」,趙男則大吼「他神經病!」,此時路人經過現場時則看向爭吵方向,趙妹則不斷勸,「好好好好、不要罵、不要罵、不要罵。」

趙辯護人稱,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趙雖以神經一詞稱呼李,是針對李身為職業駕駛態度不佳且在導航、趙指引方向後又再次詢問行車路線,才以「神經」一詞詢問李不專業駕駛行為而非侮辱,因此不應以公然侮辱罪相繩,且經員警、胞妹詢問案發過程,再次講「神經病」是想解釋紛爭過程,加上當日雨勢較大,聲音略大,無使不特定人得知談話內容。

▼李姓多元計程車司機遭趙少康胞弟辱罵神經病,憤而提告求償3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計程車司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律師更強調,行車紀錄器影片中路人雖有回頭,那可能僅是聽見大聲爭執,不代表路人有聽到趙罵「神經病」;此外,李是多元計程車叫車系統司機,應較一般計程車專業,透過導航及趙說明就可明瞭開車路線,爭吵發生也是李挑起,因此「神經病」一詞是形容李的行為,用語雖尖酸,但也只是在跟警員及胞妹表達內心感受,克觀上不足貶損李的人格或地位,主觀上也無侮辱犯意。

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影片發現,趙男在李向警方陳述案發經過後大吼「他神經病!」,而「他神經病!」一詞前後並無附和李,也未具體陳述案發經過,與先前所述「亂開,我跟他講神經病阿,亂開」的時序、文義脈絡不相連接,顯見趙是以「神經病」辱罵李而非附和,故不採信趙及辯護人說詞。

法官認,趙的所為已充分顯示對李的不屑、輕視意涵,而顯有嘲諷、輕視、使人難堪,且自陳碩士畢業是醫師,足見是受過良好教育專業人士,對於「神經病」一詞為負面評價用語自難諉為不知,何況也是認駕駛行為不專業而心生不滿,主觀上顯有侮辱、嘲諷及難堪犯意。

故審酌趙男發生糾紛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竟出言辱罵,對李名譽產生負面影響,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自陳碩士畢業,為開業醫師,收入約10萬元、須扶養配偶,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6000元,賠償李男5000元。

對此,《東森新媒體ETtoday》循線聯繫上趙少康胞弟,告訴判決結果,他則回「我還沒收到判決書無法說什麼」,同時也稱自己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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