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縣議員組織行動勾稽表」曝光 鄭運鵬:恐為長期違法監票行為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南投縣第二選區立委補選落幕,而在投票過程中,名間鄉第159及160投開票所,有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的成員在投開票所外,紀錄投票民眾人數與特徵,並將密錄器藏在花盆偷偷錄影,且坦承該行為已進行至少3年。民進黨立委鄭運鵬9日表示,他日前得到一份國民黨縣議員組織的行動勾稽表,內容顯示了這是「長期」、「計畫性」的違法監票行為。

鄭運鵬說,「全民監票行動聯盟」在投開票所外放置密錄器早就不是第一次,去年1月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也發生過,甚至2021年10月罷免案投票時,也傳出有不屬於警方的攝影機對準投票所錄影。

鄭運鵬表示,根據他收到的國民黨縣議員組織文件,裡面行動工作任務表內寫明了各項前置作業的勘查、密錄設備如何分配、佈置等,文件內更出現近30年前的「V8」的規格攝影機,由此可合理推論,該工作表已存在多年。另外,該文件中也顯示「手機上傳」的工作項目,可推測這些影片已傳到其他團體勢力、網路社群或國外。

鄭運鵬分析份組織文件後認為,第一,這是長期存在的犯罪行為;第二,這是政黨或組織等級的結構性犯罪;第三,需討論手機上傳的工作指令,是否有將影片傳給中國大陸等境外勢力。

鄭運鵬強調,偵訊後他也將紙本交給法務部長蔡清祥,要求法務部責成檢察官全面調查。他呼籲,這不能侷限在《選罷法》第一百零八條的妨害投票,而是要深究違反《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的侵犯個人私隱密及影像再利用犯罪行為,從嚴調查、從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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