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縣市國家警報狂響!林務局通知「森林火災警戒」 網嚇:以為地震

▲正值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林務局將提供細胞簡訊示警。(圖/林務局提供)

▲正值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林務局將提供細胞簡訊示警。(圖/林務局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今天中南部部分地區民眾手機突響起國家級警報,不少網友原以為是地震預警,但細看才發現是林務局發布「森林火災警訊」,提醒該區域天候乾燥,進入山林請留心,以免引發林火,這則警報引發網友熱議。

因清明節將至,近來台灣中、南部地區天候持續乾旱,已進入森林火災好發時期,農委會林務局運用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機制,提醒進入高風險區域的民眾配合嚴防火警,並宣布「林火風險評估系統」啟用,可推估未來7日的林火風險資訊,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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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警戒訊息。(圖/翻攝自Facebook/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車籠埔分隊)

▲森林火災警戒訊息。(圖/翻攝自Facebook/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車籠埔分隊)

林務局表示,為強化風險潛勢評估及喚起民眾防災意識,林務局委託國立中興大學團隊建立新版林火風險評估系統,運用資料同化技術整合衛星氣象及地面觀測資料,推估未來7日之林火風險資訊,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

林務局說,根據系統推估,近期中南部連日乾燥,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淺山地區林火風險大增,多日呈現最危險等級,林務局也將針對前揭縣市高風險區域發布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林務局指出,107至111年間台灣每年平均發生52.6起森林火災,而統計歷年森林火災事件發生原因,有97%是人為因素所引起。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林務局提醒,掃墓時謹記「四不」、「二記得」,即掃墓時「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熄滅灰燼、「記得」帶走垃圾,就可以防範森林火災,

此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獲犯罪行為人,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若情節重大,得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以下獎金或獎狀。國人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0800-057930或119消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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