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藍姓男子與吳姓男子有170萬元債務糾紛,去年11月間夥同黃姓、呂姓等4人強押吳姓男子痛毆,還以蝴蝶刀割傷吳,事後報警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藍姓男子與吳姓男子有170萬元債務糾紛,去年11月間找來呂姓友人,向吳男佯稱要借款將其騙出,卻在半途攔截強拉吳男下車,控制行動後囚禁於往觀音地區某處鐵皮屋,過程中不僅爆打痛毆,其中還有人持蝴蝶刀攻擊吳男,導致遍體鱗傷,送醫急救才救回一命;桃檢偵結將藍姓男子等4人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34歲的藍姓男子與吳姓男子有170萬元債務借貸關係,去年11月25日晚間6時許,藍男找來22歲的呂姓男子向吳男佯稱欲向其借貸將吳騙出,雙方相約八德區某處見面,吳男不疑有他開車前往赴約,藍姓男子找來分別為38歲、19歲的2名黃姓男子與31歲的呂姓男子到場。
藍男等人見吳開車赴約,趁其停等紅綠燈時,由黃姓男子等人將吳男拉出車外,由藍男等人徒手痛毆後強押至另一輛轎車後座,控制其行動自由後押至觀音區某鐵皮屋內。期間,藍男、黃男等人聯手痛毆爆打吳男,另一名黃姓男子則持蝴蝶刀攻擊吳左之手臂,導致遍體鱗傷,經送醫急救後,有左前臂切割等刀傷、頭部鈍傷、橫紋肌溶解症合併急性腎衰竭、左眼球挫傷出血等傷勢,吳男事後報警提告。
桃檢複訊時,藍男等人對於案情並無爭論,檢察官認為藍等4人係觸犯刑法第302條第一項之妨害他人行動自由、第277條之傷害罪嫌,建請法官從重處斷,偵結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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