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週邊之截水溝須確保排水無虞,偕同技師開啟格柵板,檢查內部有無淤積堵塞之情形。(圖/新北市水利局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為確保公共設施或建築基地,透水保水設施妥善發揮功能,依據「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規定,使用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之建築基地,將於2023年5月至8月間抽查120件,預計3月下旬陸續通知各建築基地使用者或所有人,請儘早備妥設施維修檢查相關紀錄,以配合進行抽查。
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近年來因為氣候異常,短延時強降雨事件經常發生,雨量匯集後超出市區下水道難負荷導致積淹水。為減緩下水道系統負擔,自2016年「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發布施行後,規範各基地於新建或增建時都必須設置透水保水設施,滯洪量體以能容納自身基地內每小時80mm之強降雨為設計標準。
▲啟動抽水機後,偕同技師至地面層出水口確認滯洪池貯水正常排出。
宋德仁說,截至2023年2月為止新北市內計有1萬188件,透水保水設施申請案件,總量體為214萬8675立方公尺,相當於增設859座標準游泳池來滯納洪水,大幅度增強都市地區防洪減災能量、降低積淹水風險。
透水保水設施維護管理日趨重要,針對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公共設施或建築基地,義務人須於每年5月1日前至少委託專業技術團體維修檢查1次,以確保透水保水設施維持吸納地表逕流之滯洪功能;2022年新北市共完成120件透水保水設施抽查作業,其中8案件不合乎標準,已依法要求限期改善並辦理複查。
▲透水保水義務人於地下室按下紅色按鈕啟動抽水機,確認是否正常運作,將滯洪池貯水抽出。
宋德仁指出,統計近年來不合格案件中缺失樣態多為「設施孔蓋無法開啟」、「雨水滯洪池內淤積或無法檢視」、「進水設施阻塞或不順暢」、「變更基地排水溝型式」及「抽水設備不正常」等,經給予改善期間,逾期仍未改善,檢查表未填部分將裁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設施缺失裁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且皆會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水利局表示,今年度委託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執行透水保水設施抽查,檢查前會辦理2場說明會,主要宣導透水保水檢查項目、過程及應該準備的資料,協助各透水保水義務人,能依循竣工圖確認設施是否保持原有功能,以符合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落實透水保水設施之維護管理,抽查期間水利技師公會所屬技師會佩帶工作證,也請民眾配合。
▲偕同技師以量尺檢查基地內排水溝尺寸是否與原核准之竣工圖說一致。
▲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後,須定時拍照確認滯洪池水位變化情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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